转发大队工会委员会工19号关于分会换届和职工代表改选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1-07 03:11:23 阅读次数:118
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工会委员会
关于分会换届和职工代表改选的通知
鄂六地工〔2016〕19号
工会各分会:
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第十四届职工代表大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分会换届和职工代表改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分会换届
(一)各分会设分会主席1名,女会员3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女工委员1名。
(二)分会主席、女工委员应为本分会入会一年以上的会员。
二、职工代表选举条件
(一)职工代表应为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大队各项规章制度。
(三)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职工群众的一致认可。
(四)热爱单位,关心职工,能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诉求。
(五)密切联系职工,关心单位发展,有较强的沟通表达和能参政议政能力。
三、职工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湖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二十,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应当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根据《湖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2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单位,职工代表人数占职工总数的10%~20%,我队现有在编在岗职工总人数323人,拟选举职工代表50人(占职工总数的15%),请各分会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进行选举推荐。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分会高度重视分会换届和职工代表改选工作,严格按选举条件和代表分配名额进行选举推荐。
(二)大队工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分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请各分会于11月15日前将分会换届和职工代表改选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大队工会。
附件:各分会职工代表名额分配表
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工会委员会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
各分会职工代表名额分配表
分会名称 |
职 工 人 数 |
代 表 人 数 |
一线职工 代表(人) |
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代表(人) |
女 职 工 代表(人) |
机关分会 (含大队领导6人) |
60 |
12 |
4 |
7 |
1 |
地勘院分会 |
75 |
10 |
8 |
1 |
1 |
实验室分会 |
29 |
4 |
3 |
|
1 |
楚鹏公司分会 |
41 |
6 |
5 |
1 |
0 |
工勘院分会 |
18 |
3 |
3 |
0 |
0 |
探矿处分会 |
18 |
3 |
3 |
|
0 |
测绘院分会 |
35 |
6 |
4 |
1 |
1 |
环境站分会 |
18 |
2 |
2 |
|
0 |
物业公司分会 |
29 |
4 |
4 |
|
0 |
合计 |
323 |
50 |
36 |
10 |
4 |
备注:
1.请各分会严格按照以上名额分配表进行公开选举推荐,(女职工代表按设定名额选拔,其他分配指标不再包含)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大队工会办公室咨询。
2.机关分会职工代表:除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代表和女职工代表外,其他代表名额归类“一线职工代表”分配表中。
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