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4季度全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1-30 10:11:30 阅读次数:97
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
关于开展2016年第四季度全队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队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转发省安办关于切实做好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和年底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地质安〔2016〕9号)和湖北省省安办关于《省安办关于切实做好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和年底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6〕59号)文件精神,根据大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大队决定,在全队范围内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和整改各生产领域中的各类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队属各生产单位及各生活基地。重点检查工程施工、地质勘探、野外地质作业、实验测试、机动车辆、办公场所、出租场所、资料档案室(库)等。
二、时间安排
11月15日~12月10日,根据项目施工情况,即时安排。
三、安全检查组成员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大队组织三个安全检查组开展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
第一组:周文平任组长,付胜波任副组长,成员由刘国圣、李俊、刘欣等组成。
第二组:刘永生任组长,龙桃成任副组长,成员由彭秀峰、袁华东、潘虎等组成。
第三组:王梦嫦任组长,吴昌雄任副组长,成员由汪桥、李剑超、阳斌等组成。
四、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安排落实情况和冬季施工防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消防安全、安全用气用电、车辆运输安全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1.检查施工现场的防寒取暖,认真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防风、防寒、防冻、防滑措施。
2.检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是否三证齐全。
3.检查用电管理,对生产、生活供电线路、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等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
4.检查基地住宅、出租门面、租赁厂房、工地临时性工棚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检查消防器材配备和消防安全监管、防火巡查等,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大对基地老住宅、工地临时性工棚等建筑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大雪积压造成坍塌事故。
5.检查车辆运输安全管理,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和交通事故发生规律,认真制定、落实好恶劣天气下车辆事故预防措施。
五、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严格按照“四不二直”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检查组对查出的隐患,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要求;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较大隐患的项目和场所,必须下达“停工令”;对“三违”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处罚。
3.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要严厉整治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
4.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在12月15日前向大队安委会提交安全检查报告。
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