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队关于开展“金秋助学”和升学奖励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7-21 10:07:29 阅读次数:37
单位各部门:
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职工子女考试升学奖励办法》规定,大队工会将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和职工子女升学奖励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金秋助学”条件:
(一)符合市总“金秋助学”资助对象条件(参照附件);
(二)提供准考证、分数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困难申请、家庭收入证明、金秋助学申请表和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二、升学奖励条件:
(一)必须是我队正式职工子女,且被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或省重点高中录取;
(二)提供个人申请、准考证、分数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广泛宣传,积极收集本单位职工子女升学情况和相关材料,并予以核实,8月12日前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公司工会。
(二)联系人:邹金舫、桂冕,咨询电话:028-83309709。

